首届川渝美术作品展征稿启事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重庆美术家协会拟在2023年8月联合共同举办“双城记.筑梦偕行——首届川渝美术作品展”。本次展览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作品,经过评选、展览,充分展示成渝两地在经济发展和文化自信上取得的丰硕成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现将本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时间:
2023年8月
三、展览地点:
四川美术馆
四、评审:
评委会由四川省美术家协会、重庆市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五、展出规模:
经过初评、复评两轮评选后,展出最终入选作品250件(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含特邀作品30件,优秀作品60件)。
六、参展要求:
1、本次展览采取征稿和特邀相结合的方式征集作品,限四川籍、重庆籍(以身份证为准)或现生活、工作、定居于四川、重庆的作者参加。参评作品必须是作者近两年内创作的原创作品,参评人员每个画种限交一件作品,重复投件取消参评资格。所有征稿和特邀作品均需经过评审过程,最终确定入展作品。
2、作品尺寸
中国画:装裱后不超过240厘米(高) x 200厘米(宽)。
油画:装裱后不超过200厘米(高) x 200厘米(宽)。
版画:装裱后不超过200厘米(高) x 150厘米(宽)。
水粉、水彩及其他画种作品:装裱后不超过160厘米(高) x 120厘米(宽)。
雕塑:作品组装后不超过200厘米(长)x 200厘米(宽) x 200(高)厘米(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等),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重量在150公斤以下。
综合材料作品:装裱后不超过200厘米(高)x 200厘米(宽) x 10厘米(厚),限平面作品,墙面悬挂为宜。
七、评选
(一)初评
1、投稿作者以邮寄作品高清照片(10寸,1张,评选结束后不予退还)的形式参与初评,照片背面请以正楷字体注明:
(1)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及身份证号码(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2)作品名称、画种、尺寸(高x宽,单位为厘米);
(3)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2、雕塑作品需统一寄送作品四面高清照片(10寸,4张,评选结束后不予退还)。
3、若由于照片图像不清或字迹难以辨认影响评选,一切后果由作者自行承担。
4、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成都市人民西路6号四川美术馆6楼;收件人:活动组织部 邬林;电话:028-86693629;信封注明:“双城记.筑梦偕行——首届川渝美术作品展”。
(二)复评
请参展作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复评名单和原作交件通知。
1、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2、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复评落选作品和入选作品均在展览结束后统一退还本人。
3、初评入选作品需寄送原件参与复评,参展作品将统一装裱。所有参评作品均视为接受以上要求,若评选及送件过程中作品尺寸与上述规定不符,则主办方有权拒收作品并取消作品参与评选、展出的权利。
八、主办者和参展作者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的权利。
2、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投稿人必须拥有投稿作品完整著作权,若有第三者对作品提出异议,并经查明属实,主办方有权取消作品入展资格。
3、凡涉嫌抄袭、侵权他人作品,高仿、复制自己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4、所有入选作者可获得申请加入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及重庆美术家协会入会条件一次(四川作者与重庆作者分开对应该省入会条件)。
5、入选作者将获得证书及展览作品集一本。
6、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实施方案中的各项规定。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重庆市美术家协会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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