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暨迎接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2024四川省美术作品展征稿通知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暨迎接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2024四川省美术作品展”是四川省美术家协会主办的一项重要的综合性美术作品展,旨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凝聚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美术作品,为四川美术事业的繁荣发展进一步坚实基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指示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四川省美术家协会拟于2024年4月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暨迎接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2024四川省美术作品展”。本次展览将面向全省公开征集作品,通过评选、展览,充分展示党的二十大以来我省在经济文化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各族人民迈步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的精神风貌,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现将本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二、展览时间:2024年4月

 

三、评审:评委会由四川省美术家协会聘请专家组成。

 

四、展出规模:经过初评、复评两轮评选后,展出入选作品200件(其中国画、油画优秀作品送第十四届全国美展分展区参加评选

 

五、参展要求:参展作者须为四川籍(以身份证为准)或现生活、工作、定居于四川;近5年来的原创作品,每位作者限投稿1个画种(含合作作品),每个画种原则上限投1件作品。

 

(一)初评

1、投稿作者以邮寄作品高清照片(10寸,1张,投稿图片不退)的形式参与初评,照片背面请以正楷字体注明:

(1)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及身份证号码(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2)作品名称、画种、尺寸(高×宽,单位为厘米);

(3)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2、雕塑作品需统一寄送作品四面高清照片(10寸,4张,投稿图片不退);

3、若由于照片图像不清或字迹难以辨认影响评选,一切后果由作者自行承担;

4、作品照片收件时间:2024年2月18日-3月8日止;

收件地址:成都市人民西路6号四川美术馆6楼;

收件人:活动组织部 邬林;

电话:86693629;

信封注明:“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暨迎接第十四届全国美术作品展2024四川省美术作品展”。

 

(二)复评

请参展作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复评名单和原作交件通知。

1、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

2、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落选作品、入选作品将在展出结束后退还本人。

 

六、作品尺寸及装裱要求:

初评入选作品需自行装裱后参与复评。

1、国画: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40厘米;作品可装框、裱硬板或卷轴,作品外框均不能有钉子及锐物外露,不得使用易碎玻璃。

2、油画: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40厘米;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作品须有内外框,做特殊艺术处理者除外,不需装外框作品必须有专用包装箱。

3、版画、水彩水粉及其他画种作品: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180厘米;水彩、水粉作品装框,不得使用易碎玻璃;

4、雕塑:作品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00厘米,重量不超过150公斤。材料包括:青铜、铁、木材、石材、不锈钢等,易碎易折损材料限用。

5、综合材料作品:作品装框后最长边尺寸不超过240厘米,作品固定在外框上须坚固可靠,作品内外框上均不得有钉子及锐物外露,墙面悬挂为宜。

所有参评作品均视为接受以上要求,若评选及送件过程中作品尺寸、装裱与上述规定不符,则主办方有权拒收作品并取消作品参与评选、展出的权利。

 

七、主办方和参展作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主办单位对展出作品有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的权利;

2、投稿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投稿人必须拥有投稿作品完整著作权,若有第三者对作品提出异议,并经查明属实,主办方有权取消作品入展资格;

3、凡涉嫌抄袭、侵权他人作品,高仿、复制自己作品者,一律取消参评、入选资格,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4、向入选作者颁发入选证书(或优秀作品证书);获得申请加入四川省美术家协会入会资格条件一次。

5、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实施方案中的各项规定。

 

四川省美术家协会

2023年12月12日

 

2023年12月12日 17:00